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介绍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8日
 
  我国实行估价师资格考试与估价师执业分离制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土地估价职业的资格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土地估价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是取得估价师资格的唯一途径。土地估价师经过执业登记后可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第三季度举行一次,统一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
       
        考试报名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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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二)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不允许报名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执业考试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以《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每年进行修订。《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唯一依据,阐述了考试目的、要求和范围,是考生必备的考试参考资料。
  土地管理基础知识、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和土地估价实务。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科,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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